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咨询问答

作者:广州市教育局职成处来源:广州市教育局职成处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8日点击数:
 
一、哪些情形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
(一)定为贫困家庭的广州市户籍学生
根据2011年广州市《政府工作报告》,从2011年秋季起,对定为贫困家庭的广州市户籍学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学费全免。
(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穗财教〔2011〕9号),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除学费。
(三)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根据《关于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的通知》(财教〔2010〕345号)规定,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四)梅州市贫困生
根据《印发广州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收梅州市贫困生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发改社〔2010〕29号),我市每年招收400名梅州市人均年纯收入1500元以下农村家庭应届初中毕业生,免费入读我市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

       二、哪些情形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一)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广东省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粤府〔2007〕92号),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农村户籍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每年15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农村户籍学生须提交户口簿,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提交《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1号),中等职业学校(包括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班)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残疾学生也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何申请免学费?
(一)广州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持有我市民政部门核发的《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中考报名时由考生在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报名系统)进行扶贫资格申报,再由市民政局在该系统中对其资格审核确认。符合条件但在招生阶段漏报的广州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每学年入学注册时,持相关证件向学校申请,学校按隶属关系报教育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二)非广州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非广州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每学年开学时到学校领取并填写免学费申请表,向学校递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评审、公示后报教育部门审核。

      四、涉农专业学生如何申请免学费?
涉农专业为2000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教职成〔2000〕8号)中的农林类所有专业,具体包括:种植、农艺、园艺、蚕桑、养殖、畜牧兽医、水产养殖、野生动物保护、农副产品加工、棉花检验加工与经营、林业、园林、木材加工、林产品加工、森林资源与林政管理、森林采运工程、农村经济管理、农业机械化、航海捕捞,以及能源类的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专业和土木水利工程类的农业水利技术专业等2l类专业。涉农专业学生取得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后直接免交学费。
 
五、就读广州市民办中校学校的免学费学生如何补助?
就读广州市民办中职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免学费补助标准(2010年起为2500元/人、年)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高出免学费补助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免学费补助标准的,按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另有规定的除外。
 
链接:近年我市中职学校资助情况
2007年起对所有入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农村学生发放每人每年1500元“国家助学金”,同年开展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2008年起实施全市贫困家庭学生免费读中职。仅2010年各级财政投入我市中职学生扶困助学资金近8400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就投入近3800万元。2010年市级财政投入1033.16万元免除1843名本地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556名梅州市对口扶贫生的学费。对中等职业教育的扶困助学力度逐年加大,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从2009年开始涉农专业和农村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免费,2010年开始城市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免费,2010年免费中职生将近7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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