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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南门外通用别克实训场地改造工程询价邀请函

来源: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发布时间:2014-12-04 访问量:

学校南门外通用别克实训场地改造工程

询价邀请函

1.1   招标人: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13560439902(020)-86092537   邮箱: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学校南门外通用别克车实训场地改造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1.2.3  工程范围:见工程量清单及附图。

1.2.4  资金来源:   学校自筹资金  。

1.2.5  投资限价总额:人民币 5.7 万元,高于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1.2.6  招标内容:

1.2.7  工程施工时间:合同签定后15天。

1.2.8  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 2014年12月5日上午10点到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总务科领取招标文件及看现场。

1.3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2014  12 8 日上午:10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1.4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总务科

1.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5.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5.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5.3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电安装室内装饰的合法经营范围。

1.5.4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5.6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5.7  投标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6  投标文件要求

1.6.1  用A4纸印制装订成册的密封件一式二份。

1.6.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资料:

1.6.2.1  注明总报价的报价表。

1.6.2.2  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必须提供年检页),税务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1.6.2.3  投标文件应作出工程施工质量、时间承诺。

1.7  评标方式:在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前提下遵循最低价中标的原则。

1.8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支付95%的工程款, 5%的工程款作质保金,保质期满一年后结清工程余款。

1.9  其他事项

1.9.1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1.9.2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招标人: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二O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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