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实训场围蔽工程
招标公告
1.1 招标人: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联系人:龙老师 联系电话:(020)86092537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轨道交通实训场地围蔽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校内轨道交通实训场
1.2.3 工程范围: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648㎡。
1.2.4 资金来源: 预算外资金 。
1.2.5 投资限价总额:人民币 18 万元,高于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1.2.6 招标内容:见附件。
1.2.7 工程施工时间:合同签定后30天。
1.3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2011 年 7 月 25 日上午:10:00时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1.4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总务科
1.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5.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5.3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5.4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广州市建筑工程三级以上及相应的施工资质(资质符合年检要求);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
1.5.5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6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5.7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5.8 投标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6 投标文件要求:
1.6.1 用A4纸印制并装订成册并注明总报价的密封件一式二份。
1.6.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资料:
1.6.2.1 投标单位企业简介、近5年业绩,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1.6.2.2 投标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建筑工程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1.6.2.3 按甲方提供清单数量为投标依据,并提交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1.6.2.4 投标文件应作出工程施工时间承诺。
1.7 评标方式:在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前提下遵循最低价中标的原则。
1.8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支付30%的工程备料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后支付60%的工程款,保质期满一年后结清工程余款。
1.9 其他事项
1.9.1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1.9.2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招标人: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二O一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