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广东省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粤招办〔2024〕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函〔2020〕3号)、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4〕21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学校招生工作顺利实施,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认真组织做好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第四条 学校招生代码:
广州市代码:00302;广东省代码:8800052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嘉禾校区:广州市白云区嘉禾上胜东街23号
科教城校区: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道科教大道118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中职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
第八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等级: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性学校
第十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州市教育局
第十一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读期间按规定完成中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中职层次毕业(结)证书。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班的学生在通过转段考核被对口高职学校对应专业录取后,在对口高职院校继续就读2年,符合毕业条件的获取对口高职学校颁发的全日制专科文凭。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中高企协同培养五年长学制”试点班,在中职学校实施五年制贯通培养,符合条件的毕业后可获得全日制中职学历文凭和全日制大专学历文凭。
第十二条 学校共开设20个专业,特色专业如下:
表1-1 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特色专业
全国职业院校交通运输大类示范专业 |
国家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 |
广东省重点建设专业 |
广东省“双精准”建设专业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汽车制造与检测 |
汽车制造与检测 |
汽车制造与检测 |
|
物流服务与管理 |
物流服务与管理 |
物流服务与管理 |
|
城市燃气智能输配与应用 |
城市燃气智能输配与应用 |
城市燃气智能输配与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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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 |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 |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审核学校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和专业招生计划,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招生计划报学校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后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
常务副组长: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
副组长:其他副校长
组员:招生就业指导科、学生(保卫)科、教务科、人事科主要负责人
第十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招生工作小组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根据广东省、广州市的有关招生政策及学校的招生章程,编制及报送招生计划,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录取、注册、备案等工作,在录取期间处理考生和家长的申诉、投诉工作,完成全日制中职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招生就业指导科主要负责人
组员:招生就业指导科科员、各系主要负责人
第三章 招生计划、资源分配及招生对象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招生任务及学校“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专业群规划制定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学校教学资源、学生住宿等生活资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分配及宿位分配办法(见附件1)。
第十七条 中职学段全日制专业的招生对象为2024年广东省各市的初中毕业生。
第十八条 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班(以下简称“三二分段”)招生对象为广东省户籍或符合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的外省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
第十九条 学校2024年拟定的招生计划见表3-1,最终招生专业和计划以省市教育部门公布的为准。
表3-1 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2024年招生计划
备注:
1.最终计划按照广东省、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为准。
2.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与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合作的“中高企协同培养五年长学制”试点,在中职学校实施五年制贯通培养。
3.运输管理系2024年新生在科教城校区学习(先在嘉禾校区报到、学习,根据科教城校区建设进度情况再搬迁),其他系部新生一年级均在嘉禾校区学习。
4.除能源工程系外,其他系部将于2025年搬迁到科教城校区学习。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广东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对于广东省内(含广州市)正确投档至我校的学生,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按照招生计划及学生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无条件录取,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不做退档处理。计划未满时,按照广东省、广州市的相关政策开展补录。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主要通过广东省(含广州市)中招服务平台按照中考投档进行学生录取,完成所有录取环节后,如学校有未完成的全日制招生计划,学校自主组织生源,通过综合评估学生与其所报读专业的适应性后,直接通过省中招服务平台进行录取。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主要通过广东省(含广州市)中招服务平台按照中考投档进行学生录取,完成所有录取环节后,如学校有未完成的三二分段试点专业的招生计划,学校将通过自主补充录取(下称自主补录)的方式,按照三二分段自主补录规则严格执行(三二分段自主补录规则详见附件2)。
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学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分布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学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有关规定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的收费标准按照市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标准执行。入学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将按市物价局最后核定的标准执行。
学费:3800元/年(工科)、3300元/年(文科);
住宿费:嘉禾校区700元/年;科教城校区1000元/年(待上级部门审批)。
第六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七条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粤教助〔2020〕6号),以及《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1〕1号)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学生资助实施办法,确保应助尽助。
中等职业学校资助资金范围及标准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中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本着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通过学校资助工作小组组织国家奖学金申请受理、评审、上报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等工作,并对上级部门批复的最终名单进行国家奖学金的发放。
(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符合中职段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生向学校提交申请,经学校审核通过并在不超出资助人数比例的情况下,可享受中职段国家助学金政策。
(三)免学费。免学费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镇涉农专业学生、城市扶持专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残疾学生免除学费。补助标准为工科专业每生每年3800元,文科专业每生每年3300元。学校物流服务与管理专业为文科专业,其他专业均为工科专业。
学校对符合免学费政策的学生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经确认免学费资格的学生填写申请,直接减免学费。
第七章 咨询、监督与投诉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指导科
咨询电话: 020-86092539、020-86092909
电子邮箱:zhaojiuban@126.com
学校网址:
https://www.gzjtxx.net
第二十九条 工作监督及投诉受理
接收投诉部门:人事科
电话:020-86093314
电子邮箱: office_gzjtxx@126.com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核定后,适用于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2024年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招生就业指导科负责解释。章程内容若与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政策、规定为准。
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2024年5月30日
附件1
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2024年新生宿位分配办法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出对于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不再设宿位数控制,宿位不作为录取规则之一,学校有科教城和嘉禾校区,科教城校区可满足新生住宿需求,因嘉禾校区的新生宿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无法满足所有新生住宿需求,根据通知要求及学校2024年宿位实际情况制定此分配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学校主要以新生户口本上的户籍地址为依据进行如下分配:
1.凡是广州市外户籍、以及广州市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番禺区、花都区的新生给予宿位分配;
2.广州市白云区、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黄埔区、荔湾区户籍的新生,根据交通远近提供宿位。
3.在科教城校区运输管理系的学生原则上要住宿。
以上分配办法适用于学校2024年的招生全过程,新生入学后按照学校宿位管理规定执行。
此方案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招生就业指导科。
附件2
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2024年三二分段自主补录规则
2024年,学校共计申报15个三二分段专业,招生计划合计925人。试点专业招生计划纳入我校2024年招生总计划,未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不得超计划招生。
一、三二分段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4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专业招生计划
中职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计划人数 |
对口高职院校 |
高职院校对口专业 |
汽车车身修复 |
700207 |
40 |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汽车电子技术应用 |
660703 |
50 |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 |
700209 |
25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50 |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
|||
汽车服务与营销 |
700205 |
40 |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物流服务与管理 |
730801 |
50 |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
现代物流管理 |
50 |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
|||
交通运营服务 |
700203 |
50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交通运营管理 |
智能交通技术应用 |
700210 |
50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智能交通技术 |
汽车制造与检测 |
660701 |
50 |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 |
660303 |
30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城市燃气智能输配与应用 |
640603 |
40 |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
市政工程技术 |
物联网技术应用 |
710102 |
50 |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
物联网技术应用 |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 |
700601
|
50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
100 |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
|||
50 |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 |
700604 |
50 |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电梯安装与维修保养 |
660206 |
50 |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电梯工程技术 |
电气设备运行与控制 |
660302 |
50 |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备注:最终招生专业和计划按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和计划为准。
二、自主补录工作流程
(一)自主补录计划公布
学校在全部完成了广东省(含广州市)中招服务平台三二分段专业计划的正式投档(含网上补录投档)学生的录取和注册工作后,因投档不足或被录取考生没有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注册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学校将在已在我校完成注册的学生中开展自主补录工作,并在学校网站或学校公众号公布各三二分段专业自主补录计划和自主补录的相关工作安排。没有公布自主补录计划的三二分段专业,说明该专业的计划已经完成,不再进行自主补录。自主补录计划严格控制在招生计划内,不超计划录取。
(二)自主补录报名
1.报名条件:广东省户籍或符合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的外省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并且完成相应专业的注册手续。
2.报名对应专业
2024年三二分段专业自主补录报名对应专业
序号 |
已注册专业(全日制) |
对应三二分段补充录取专业 |
1 |
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 |
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 |
2 |
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 |
汽车电子技术应用 |
3 |
汽车车身修复、汽车运用与维修 |
汽车车身修复 |
4 |
汽车服务与营销 |
汽车服务与营销 |
5 |
汽车制造与检测、新能源汽车制造与检测 |
汽车制造与检测 |
6 |
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增材制造技术应用 |
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 |
7 |
物流服务与管理 |
物流服务与管理 |
8 |
交通运营服务 |
交通运营服务 |
9 |
智能交通技术应用 |
智能交通技术应用 |
10 |
城市燃气智能输配与应用 |
城市燃气智能输配与应用 |
11 |
新能源装备运行与维护 |
物联网技术应用 |
12 |
电梯安装与维修保养 |
电气设备运行与控制 |
13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 |
|
14 |
电梯安装与维修保养 |
|
15 |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 |
符合报名自主补录的学生,根据学生已注册的专业(全日制),按照上表的对应关系,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填报志愿。如果选择的专业对接多个高职院校,学生还需填报多个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三) 成绩核算方式
根据学校官网或学校公众号公布的补充录取计划及安排,对有补充录取计划的专业按考生中考分数由高到低进行补录,中考分数折算规则为:2024年广东省21个地市的中考总分(含体育)为折算的依据。设2024年广州市中考总分系数为1.00,其余20个地级市2024年的中考总分与广州市的中考总分进行比对,确定其余20个地级市的中考总分系数。其余20个地级市学生的中考成绩乘以所属地市的中考总分系数,得出折算后的分数。报考工科专业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单科成绩数学、语文、英语分数的次序进行排名;报考文科专业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单科成绩语文、数学、英语分数的次序进行排名。
(四)自主补录选拔
1.学校按照考生核算后的成绩,根据考生所选报自主补录专业志愿分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成绩排名,并严格按照自主补录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自主补录。
2.选择专业对接多个高职院校的自主补录的考生,根据补录计划及考生折算后的成绩划出分数线,在分数线内的考生学校将按其填报的院校志愿,以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补录。
(五)补充录取名单公示
学校将在学校官网或学校公众号公示录取结果,公示时间另行确定。
学校根据广东省2024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按时将三二分段中职学生录入广东省中招平台进行录取备案。